2013-08-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器械有源和无源检测人员若干名、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有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本市户籍。
二、招聘人员:
(一)、医疗器械有源检测2名(从事生物医学工程、EMC、测控专业及机电一体化等光、机、电类专业):
1) 从事3年以上有源医疗器械设计、制造、检验工作经验者;
2)熟悉计算机操作,较好的英语读写能力,有3年以上EMC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医疗器械无源检测2名:
1、动物实验员1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生物学、药理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生物性能测试、熟悉计算机操作,大学英语六级。
2、微生物检验实验员1名: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微生物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大学英语六级。熟悉微生物检验操作流程及生物学评价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应聘者请于7月30日前将本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本市户籍证明、简历、个人专长、一寸免冠照片、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材料寄往上海浦东金银花路1号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人事科收。
邮编:201318。联系电话:021-38019900 监督电话:021-63111753
注:个人资料概不退回。
四、考试范围与时间:
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者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五、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入职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八、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20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