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2012年度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上海市水务工程定额管理站)是隶属于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市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定额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质量安全监督岗位,职数6名;会计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质量安全监督员:从事水务工程(水利、供排水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岗位职责为水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并对查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监督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承担监督工作责任。
(2)会计岗位:从事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协助开展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
3)监督员能够适应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环境;
4)具备所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基础;
5)具备较强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2)具体要求
1)质量安全监督员(一) 4名
近二年毕业,具有水利、给排水、测绘、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质量安全监督员(二) 2名
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供排水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3)会计岗位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计算机、网络应用能力,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cn),下载《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应聘表》,(请注意:其他格式的应聘表均视为无效)。填妥后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staff@shrc.com.cn)或邮寄至梅园路77号57号窗口,邮编:200070,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6月29日。
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材料请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对应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笔试通知将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发出,请留意个人邮箱和手机短信。
3、笔试
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参加第三方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本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考试内容包括数理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常识应用等。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面试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提供所有证书原件。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体检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6、考察
由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水务局审核,通过审核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的,根据核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飞云
邮 箱:feiyun.gao@hotmail.com
联系电话:54610420
监督电话:上海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 52397000-6923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应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