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考面试公告

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度上海市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2年8月13日-14日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上海市闸北区华美达中土大酒店25楼(共和新路666号)。


  考点位置示意图:


  交通路线:


  可乘坐上海地铁8号线到中兴路站,或乘坐974路、46路、95路、210路、518路、722路、912路、916路、95路区间公交车至共和新路中华新路站。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shsyzgljrsc@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XX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短信请发送到15301657067和13671523565。邮件和短信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8月4日24:00前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务必电话告知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EMS寄送,并通过邮件、短信告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招考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资格复审时间

复审地点

浦东邮政管理局

主任科员以下一

0601001001

8月13日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

上海市闸北区华美达中土大酒店25楼候考室

主任科员以下二

0601001002

主任科员以下三

0601001003

黄浦邮政管理局

主任科员以下一

0601002001

8月13日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

上海市闸北区华美达中土大酒店25楼候考室

主任科员以下二

0601002002

主任科员以下三

0601002003

青浦邮政管理局

 

主任科员以下二

0601005002

8月13日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

上海市闸北区华美达中土大酒店25楼候考室

主任科员以下三

0601005003

宝山邮政管理局

主任科员以下一

0601003001

8月14日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

上海市闸北区华美达中土大酒店25楼候考室

主任科员以下二

0601003002

松江邮政管理局

主任科员以下一

0601004001

8月14日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

上海市闸北区华美达中土大酒店25楼候考室

主任科员以下二

0601004002

奉贤邮政管理局

主任科员以下一

0601006001

8月14日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

上海市闸北区华美达中土大酒店25楼候考室

主任科员以下二

0601006002

主任科员以下三

0601006003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6.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并于本人职位面试当天7点


  30分前报到。8点30分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八、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 021-62485566-8061,62485566-8016


  联系人: 薛春辉、何修文  手机:15301657067,13671523565


  传真:021-62498861


  电子邮箱:shsyzgljrsc@163.com


  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11号,邮编:200040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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