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崇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经批准,2012年崇明县部分县、乡(镇)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本县在岗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及在岗高层次储备人才户籍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3日至1994年9月23日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别职位的年龄、学历、户籍等要求根据职位需求可适当放宽。
7.具体职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崇明人才网(cm.21cnhr.com)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见《招聘简章》。
3.报名方式:考生根据拟报职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报一个职位(超过一个职位的报名无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崇明人才网(cm.21cnhr.com)下载《2012年崇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填好后考生应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信息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报名受理点进行现场报名。电子版《报名信息表》须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大小200KB以下。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本县非本市户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及高层次储备人才须出具县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9月23日。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职位简章要求和招考公告有关规定,对照考生提供《报名信息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并说明理由。考生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在2日内向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
5.准考证发放:2012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即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内容见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所载信息为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崇明人才网公布。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笔试考生考试成绩的平均值,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本县“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职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简章》咨询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申请复核)电话:69695140
监督电话:6969316359622324-8432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12年崇明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