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3-07-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于2002年整体搬迁上海浦东。2003年经上海市教委批准成为全日制本科院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人才。 一、基本条件 1. 应聘者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 应聘者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说明和任职要求 1. 专任教师52人 岗位说明: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具体说明见附件。 任职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教授、副教授需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具体要求见附件。 2. 辅导员16人 岗位说明: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教育指导和辅助工作。 任职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活动策划能力。 3.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3人 岗位说明:从事教学辅助工作,具体说明见附件。 任职要求:本科以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法 1. 报名时间:学校通过校园网、“教育在线”和“教师招聘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条件。应聘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纸质形式送达到我校人事处。寄送材料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人事处 王老师收;邮编为201209。 3. 考核方式: (1) 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下发相应院系。 (2) 初试。各院系收到初选应聘材料后,进一步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确定初试名单。 (3) 第二轮面试。各院系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后,上报校人事处提请对初试合格者进行第二轮面试,人事处组织专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4) 考察。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 公示及录用 校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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