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辅警、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参加202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辅警、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使用。
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主动交予监考人员。
本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是参加202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辅警、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考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且在考前10天内按要求监测体温,进行自主健康监测。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二、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和防疫检查。
三、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一)是否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是 ○否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7天内,有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3.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县)旅居史。
4.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
5.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密接的密接。
6.考试当天,上海“随申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或者体温≥37.3℃。
7.考试期间处于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
(二)考前10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 ○是 ○否
若填写“是”,请在□内划√,并于考试当天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
症状:□发热(体温≥37.3℃) □干咳
(三)考前24小时内是否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是 ○否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2年 月 日
文章来源:https://shacs.gov.cn/recruits/293?n=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