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基层人民警察)》
第一部分 职业素养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一.政治素质:政治立场与忠诚度,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二.职业道德与纪律要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第二部分 基础知识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相关基础知识, 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 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础知识: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公安机关的根本原则、路线、 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
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基础知识:监狱、戒毒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监狱、戒毒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历史沿革,监狱法、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 基本能力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一.群众工作能力: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组织动员, 服务群众。
二.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 风险防范。
三.信息工作能力:信息收集,信用分析,信息应用。
四.实务工作能力:巡逻,接警与处警,安全检查,安全保护。
五.应急处理能力:事态研判,信息上报,合理处置, 善后恢复。
文章来源:http://www.shacs.gov.cn/CivilServants/CivilServ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