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招聘公告

2021-03-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66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截止;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上海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和ISM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主要职责:承担上海港以及北起连云港、南至闽粤交界处的沿海清障打捞、环境和财产救助等公益性职责,并肩负国家指令性政治、军事、战备和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在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基础上,还承担着服务海洋经济建设任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2);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7.应届毕业生(船员、潜水员等水上一线岗位除外,须取得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省部级分数线);
 
  8.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上海打捞局2021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工作环节和初步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截止;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简历,应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船员、潜水员岗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官网及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要求
 
  1.凡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参加应聘人员对应聘时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六、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详见《上海打捞局2021年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1年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rsjys/202103/t20210324_353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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