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党政机关和储备人才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发布如下:
松江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党政机关和重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40名
为持续深入落实人才强区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充实优秀青年储备人才,优化松江人才队伍结构,为科创驱动“松江制造”迈向“松江创造”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智力支撑,上海市松江区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党政机关和重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40名,其中选调生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储备人才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具有突出调研(科研)成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优先。
(二)培养目标和配套政策
1、直接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培养周期为三年,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期间可参加公务员考试。
2、录用后,定级为管理九级,优秀人员满三年后可晋升为管理八级。
3、根据实际需求优先安排租住本区人才公寓,并享受为期三年的优秀储备人才住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第四年起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执行。
4、经推荐参加上海市选调生选拔计划,并通过考试最终录用的,如为外省市户籍且家庭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第一年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入住本区人才公寓。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者扫码注册后填写《上海市松江区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网上报名请扫二维码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3、招聘流程: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从2020年底起分批次组织开展面试,并组织拟录用人员来松江区考察并签订录用协议。2021年7月报到上岗。
咨询电话:021-67848535、021-67848528
选调生招录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1年在部分高校中选调15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被纳入松江区2021年度储备人才队伍;
7.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8.报考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10.毕业院校需在附件高校名单范围内。
11.2021年上海市选调生公告中的其他相关条件。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及相关事项
1.自发布招聘公告即日起,选调生和储备人才同步开始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储备人才相同,报考者应在报名表中勾选“同时参加选调生招录”,但需在2020年10月28日前完成报名。
2.选调生考试与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意向人选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程序后,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3.基层培养锻炼。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基层培养锻炼期内,统一组织赴基层锻炼,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4.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21-37735869、021-37735880
附件:
2021年度上海市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高校名单(60所)
1.北京大学等30所“双一流”高校名单(不限学科专业)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 “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限“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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