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杨浦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2020-04-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上海杨浦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发布,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43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10:00 至5月13日16:00。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杨浦区2020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杨委发〔2015〕18号)要求,为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基层就业,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杨浦区现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一)招录岗位为街道各中心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
 
  (二)计划招录143人,其中76人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
 
  二、招录条件
 
  (一)户籍要求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
 
  (二)年龄要求
 
  1.街道各中心社区工作者岗位:女性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居民区社区工作者、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岗位:女性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政治面貌
 
  1.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
 
  2.其余社区工作者岗位不限。
 
  (四)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体岗位的招录条件详见招录简章(报名网址附件)。
 
  三、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7日10:00 至5月1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04271101
 
  考生根据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完整地填报本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确认后不能更改。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招录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下载准考证
 
  为严肃考试纪律,将以短信形式再次确认考生的报考意向。初审通过的考生接短信后,务必登录报名系统签订《出考承诺书》,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视作弃考处理,将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范围: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通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以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2)上海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形势任务和要求部署;
 
  (3)上海市、杨浦区重大项目和社会治理重点工作;
 
  (4)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拟于6月中上旬进行,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题型及计分规则:笔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和公文写作。笔试总分100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名,根据计划招录人数及面试比例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考生的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10天左右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板块公布。
 
  (五)岗位选报及资格审查
 
  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开放网上职位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岗位,由岗位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审核,任一岗位通过审核后,其余报考岗位即失效。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按照审核通过考生的笔试分数排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达到笔试合格线但排序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在剩余面试名额内进行职位补报或调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合格的考生将会收到面试短信,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未通过笔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气质仪表等。
 
  (七)确定拟招录人员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相加,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选。拟录用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未被录用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2.本次招录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及上传电子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在考试及招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及信息的人员,将取消本次报考及录用资格。
 
  3.本次招录考试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或辅导。
 
  四、其他事宜
 
  (一)体检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根据短信通知,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体检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体检通过者,将由招录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二)公示
 
  通过考察人员名单统一在“上海?杨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和考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杨浦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定海路街道:
 
  65693094
 
  大桥街道:
 
  65233872
 
  平凉路街道:
 
  65123662
 
  江浦路街道:
 
  65865203
 
  控江路街道:
 
  65434675
 
  延吉新村街道:
 
  65301941
 
  四平路街道:
 
  65130912*3302
 
  长白新村街道:
 
  55833623
 
  殷行街道:
 
  65323214
 
  五角场街道:
 
  65487102
 
  长海路街道:
 
  55383620
 
  新江湾城街道:
 
  55252597
 
  区党群服务中心:
 
  25032129
 
  区教育局:
 
  31151936
 
  区地区办:
 
  25033195
 
  技术咨询(系统登录、使用问题):65564545转823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杨浦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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