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上海长宁公开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7-03-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上半年上海长宁公开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0:00至3月31日16: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复习可参考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进行备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上半年上海长宁公开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告公布如下。
  2017上半年上海长宁公开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5】22号)和《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构建我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采取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各街镇自行组织岗位报名、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条件和要求,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3、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外省市人员;
  4、报考街镇五个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社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报考居民区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
  5、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笔试报名和内容
  1、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0:00至3月31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系统(rsj.changning.sh.cn)。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报考居民区岗位或街镇五个中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长宁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提供照片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0:00至4月8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作为弃考处理。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14:00-15:30。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0日期间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平均成绩确定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具备岗位报名资格。
  2、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首次岗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6: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属街镇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接受岗位资格审查。具体报名地址、岗位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4、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提供的材料与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不符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
  五、面试资格确定
  在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由各街镇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六、面 试
  面试由各街镇按照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面试程序和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首次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5月24日,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进入体检的考生由各街镇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体检、考察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补充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单位推出岗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于2017年8月在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补充招录。
  九、录 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街镇所属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 他
  政策咨询电话:22050753 项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22050711陆老师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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