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5-10-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发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共推出招考职位1765个,计划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931名。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进入报名入口。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0:00至11月9日12:00,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考试不指定用书,公共科目行测和申论可结合最新版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为帮助考生了解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各项报考条件,上海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仔细阅读下文的报考条件:
  >>仔细阅读: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至1997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和优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户籍要求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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