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请于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12:00,前往闵行区就业促进中心(莘谭路168号)一楼大厅右侧自助查询区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一、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工作证或工作证明(社会生提供)。
3、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在上海高校毕业后将户口留在学校的,不算有上海户籍)。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社会生提供)。
5、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法院、检察院要求的司法考试证书(应届生今年已通过司考,但未拿到证书的可提供成绩单),财会岗位要求的会计上岗证等。
6、其他资格和奖励证书,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学校和工作中的奖励、发表论文等。
7、和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工作年限社保缴金记录(可至社保中心打印或网上自助打印)和工作合同,A类考生必须提供两年以上、与报考岗位要求匹配的社保缴金记录和工作合同。
8、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携带《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通知单。
二、注意事项:
所有证件请带好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地点不提供复印设备。
若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主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即为资格审核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当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面试。
请务必于2与17日16:00前以邮件回复是否收到通知。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收到通知。
咨询电话:51518056
闵行区公务员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