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招聘34人公告

2014-12-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招聘34人,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
  学校创办于1960年,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04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交通部中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3年成功申报成为“上海市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
  目前学校中职有3个专业系9个专业。轨道交通系,设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等3个专业;现代交通营运和管理系,设汽车运用与维修、交通信息技术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业;资源和环境系,设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等2个专业。
  高职有6个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交通运输、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专业。
  学校拥有凯旋、漕宝两个校区,拥有专职教师100多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0多名),中高级职称占80%,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在校中、高职学生2800余名。
  学校经批准先后与法国GARAC国家职业汽车学院、捷克HOLICE汽车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并进行师生互访国际交流学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方向(见附件)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1-12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外省市符合落户上海条件的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基础课教师(14-18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外省市符合落户上海条件的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三)心理辅导教师(19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并承担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外省市符合落户上海条件的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四)高职辅导员(20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担任2-3个班级的辅导员工作,负责相关班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根据学校需要,承担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团学和学生社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网站(http://www.gysyxx.net),在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并签名。
  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凯旋路2050号1号楼608室组织人事部收),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教学能力测试
  在初试的基础上,由学校通知统一组织教学能力测试,未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
  根据测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 021-6407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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