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菏泽定陶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充实检察力量,参照省、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为10名。具体招聘计划、专业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及其它条件。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址: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三)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现场采集指纹、照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现场交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享受城镇农村低保的一律持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单独设招考岗位一个。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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