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新进教师选聘启事

2013-12-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新进教师选聘启事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设有经济学系、财政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系、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等5个系,拥有产业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国家级人才培养实验区,政治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和数量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应用金融理论与政策3个山东省社科研究基地以及山东省金融风险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建设研究型大学高水平经济学院,全面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学术研究国际化”战略,着力打造产业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和财政学(公共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量经济学等学科平台,2012年学院将选聘优秀师资5名。

一、选聘重点

教师选聘重点是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

2.具有博士学位,各学历学位教育阶段均为“985工程”高校、科研院所或在专业领域排名前列的著名高校全日制毕业,或是国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胜任双语教学;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4.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新招聘的教师,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长学制可放宽至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有关待遇

(详情参见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econ.sdu.edu.cn/rc/index.php

1.新进教师的管理、考核和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参见《关于公布山东大学2012年新进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

2.学校每年从当年新入校的专任教师中选拔一批培养对象,以科研项目立项形式为培养对象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资助,资助类别与额度详见《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3.学校给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20万元的住房货币补贴。

4.引进的学术骨干、齐鲁青年学者以及国家、省级等各类杰出人才详见相关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5.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教师,学校可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对于优秀海外博士毕业生,学院设立“海外英才”特聘教师岗位,实行“协议年度薪金”制。

6.对于特别优秀国内博士毕业生,经评审,学院提供5-20万人民币的安家费。

四、时间安排:

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内的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拟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申请表.doc并连同三篇代表作发送至邮箱econ@sdu.edu.cn。我院将在4月中下旬组织试讲。试讲名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拟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申请表.doc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拟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申请表.doc (46.50 KB)

更多信息请登陆硕文教育 山东硕文教育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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