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教师120名,其中:高中7名,初中23名,小学82名,幼儿园8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为济宁市城区户口;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①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应聘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②应聘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③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学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只能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④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思品、科学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限制,文科类专业可应聘小学思品教师岗位,理科类专业可应聘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⑤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8月17日
确认时间:2012年8月13日-8月18日
现场认定时间:2012年8月14日-8月19日
报名、确认及现场认定工作时间为9:00-17:00。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市中区委党校院内(吴泰闸路万通科技市场向东200米路南,乘坐4路、21路、30路、10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