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菏泽成武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规定和2012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为此,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共100名。其中:

(一)小学教师70名

1、农村小学教师60名。科目为:语文20名,数学20名,

英语15名,美术4名,音乐1名。

2、县实验小学10名。科目为: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6名。

(二)县实验中学10名。科目为: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1名,地理1名,心理学1名,美术1名。

(三)县职业教育中心10名。科目为:语文1名,英语1名,机电1名,光电1名,机械工程2名,学前教育专业2名,建筑工程1名,心理学1名。

(四)从200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的2005年镇(办、区)原分流人员中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已在我县报到(研究生不限)尚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专科毕业生限成武县户籍,本科及以上不限户籍。

(三)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聘实验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聘县职业教育中心专业课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机电、光电、机械工程、建筑工程除外)。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研究生和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已聘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2008年9月30日以后取得教师资格的2005年镇(办、区)原分流人员,可以参加面向社会的农村小学教师招考。

(六)应聘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到招聘单位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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