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莱芜市莱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3-07-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和莱城区教师需求实际,现将莱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具有相应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莱芜生源或莱芜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口或生源地限制。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现为莱城区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区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聘23名,镇中小学招聘77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莱城区教育局(莱芜市花园北路37号)东沿街楼一楼。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先从“莱城区人民政府网”或“莱城现代教育网”下载《2012年莱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填报完毕,并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同时交《2012年莱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必须与所报考学科相同。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相关证件材料。报名时现场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缴费。对进入面试(说课)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取消资格或个人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