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泰安新泰市教师招聘简章

2013-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未就业的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五)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新泰常住户口或为新泰生源;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8日 9:00-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8月19日 9:00-2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xintai.gov.cn(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兼报两个学段的考生分学段分别报名。研究生可报考市直学校及乡镇教师岗位,报考高中岗位的研究生可兼报初中教师岗位;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研究生可兼报小学教师岗位;本、专科毕业生可同时报考乡镇初中、小学(学前)教师岗位;中专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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