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菏泽曹县中小学岗位教师笔试考试中违规考生处理决定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在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初级岗位教师,8月14日上午笔试考试中:小学英语第3考场0083号考生请人替考;小学音乐第3考场0079号考生在公共基础科目考试中传递小抄;小学音乐第3考场0089号考生在公共基础科目考试中传递小抄;实验小学体育第1考场0010号考生在专业知识考试中携带小抄;第一初级中学美术第1考场0009号考生在专业知识考试中携带手机并发出手机响声;小学美术第1考场0006号考生在专业知识考试中携带小抄。根据《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初级岗位教师简章》和《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上6名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第一初级中学音乐第1考场0006号考生在专业知识考试中未将携带手机放在指定位置。根据《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初级岗位教师简章》和《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 县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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