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营市东营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2013-06-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26日),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取得资格时间截止2012年11月26日);

4、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具有东营市户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7、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8、在读全日制普通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9、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经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等部门同意;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2012年11月26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8:00—11月28日16:00。

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11月28日8:00—11月29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2月5日—12月8日。

报 名 网 址: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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