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和钢城区2012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安排,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相应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莱芜生源或莱芜市常住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口或生源地限制。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小学语文10人,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2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3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音乐2人,初中体育1人。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钢城区教育局(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办公楼一楼人事政工科。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先从“钢城区人民政府网” ()、“钢城教育信息网” (http://www.gchedu.net)下载《钢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个人填报完毕,并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同时交《钢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必须与所报考学科相同。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相关证件材料。报名时现场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缴费。对进入面试(说课)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取消资格或个人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说课)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人事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不重复加分。加分审核完成后,按程序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