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学科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毕业生,并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2013年应届、2012年尚未正式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烟台市市区生源毕业生可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可报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报考音乐、体育、信息技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专业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考数量及学科
招聘数量46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2日- 5月14日;
查询和缴费时间:2013年5月13日- 5月15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7日;
报名网站:http://www.yedahrss.gov.cn/(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由审核机关进行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开发区人社和教育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15日12:00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 5月14日16:00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共2科,8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开发区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教师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5月13日- 5月14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行政中心415室)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符合定向招聘的报考人员要务于2013年5月13日- 5月14日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行政中心415室)办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报考定向岗位;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100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理论、教育理念、新课改精神、班级管理知识及教学案例;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根据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学科计划1:3的比例(5人及5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线以内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2013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教师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尚未正式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如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交,最迟于体检时一并提交。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相关证明。2013年应届、2012年烟台市市区生源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予以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说课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按百分制标准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分办法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对于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其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学科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
(二)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区人社局记入开发区事业单位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四、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发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396729(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6396790 (烟台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加分、拟聘用人员公示网站:http://www.yedahrss.gov.cn/
投诉电话:0535-6396777(烟台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投诉邮箱:gwygl@tom.com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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