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以东营市户籍或东营市生源地报考的考生范围如何界定?
一是考生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二是考生父母双方是东营市常住户口;三是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结婚证发证日期须在2013年7月1日(含)之前);四是考生是东营市生源。以上四类考生均可报考。
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东营市生源的考生须出具生源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证明信原件或在东营市范围内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简章规定的东营市户口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简章对东营市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3年7月1日(含)之前落户。
3、“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4、“择业期”如何界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如: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不能用大学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不能用专科学历报考。
6、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有何要求?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为准,第二专业也可报考。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必须匹配一致。因所学专业与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一)学历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报考的必须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二)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政策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口或东营生源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不再加分,实行定向招聘,也可以报考面向社会的符合招聘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岗位,但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10、报考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1、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的本人主要信息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证件一致,如毕业院校、专业等;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