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2013年威海市环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不能报考。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日9:00—7月5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7月2日9:00-7月5日16:00。

报名网址:7月1日点此连接

具体办法:

(1)报考人员登录环翠区政府网,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人社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为每人每科40元;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两表合为一张,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7月10日-12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考生,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要求岗位报名考生要提交工作年限和经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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