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013-09-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现将2013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请登陆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输入姓名及本人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经研究确定公共管理类最低合格线为35分,公安类岗位最低合格线为40分,教育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卫生类最低合格线为3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A、B、C类别的岗位面试分别按照计划招聘人数2-5倍的比例(具体比例以招聘简章规定为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B类专业测试方案、C、D类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发布,其中B类专业测试须在7月1日前完成。A、B类面试方案由市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必须在6月26日至28日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科(处)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原件)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和社会报考人员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查看后可由考生带回)

4、户口簿或生源证明(2011、201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不需提交);(原件)

5、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在此次资格审查中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报考的要提交县以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7、定向招聘人员还须提供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属于国外留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3年5月20日之前取得)。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时还应注意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考生高度负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把关,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须在7月1日—2日前将所属事业单位参加专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收集齐全连同资格审查综合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 2687084、2687677

监督电话: 2687805

(各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请参见招聘简章岗位表)

附件:2013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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