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任职人选体检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等额考察范围并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共178人(不含放弃2人)。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安排在11月29日(周二)。
29日上午6:30前,请各位考生到山东检察官培训学院(济南市历山路110号,颐正大厦)南侧集合。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2寸免冠照片1张、签字笔;
2、参加体检人员须空腹(禁食禁水8小时以上,体检前24小时请勿饮酒)接受体检;
3、体检时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金额由体检医院确定并收取;
5、请各位考生看到本通知后,由考生本人于11月28日(8:30至11:40,13:00至17:00)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31-83011105。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招考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