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申论考试:申论模拟题参考(24)
材料一:
河北省鹿泉市获鹿镇黄峪村水库上游有4000余亩旱地和荒山,上世纪80年代全部承包给黄峪村村民,承包期30年。90年代,当时的获鹿县政府将旱地改为林地,鼓励承包户发展林果业。2001年,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欲将村民承包多年的林地及荒山全部收回,转包给石家庄市泽欣建筑装饰装修公司搞开发,村民坚决反对。村委会竟不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强行解除村民的承包合同,与泽欣公司签订了为期70年的承包合同。
近年来,泽欣公司在林地里砍伐树木,殃及成材林800余亩,小树不计其数,毁坏林地70余亩。现在,该公司又在林地里大兴土木,建独立别墅出售。这片土地相当于全村土地面积的2/3,是全体村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失去它,村民就失去了生活保障。多年来,我们为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益,不断上访,但无人理睬。呼吁有关方面切实落实中央精神,维护土地法规的权威,严肃查处这起严重侵犯村民利益的土地违法案件。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塘下村干部蒋许海、李小普等人于2004年8月和华正铁芯厂私下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集体耕地承包给该厂使用,他们个人在暗中占股份。当年国庆节期间,非法毁坏耕地18亩多。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接群众举报后,到现场执法,认定“塘下村的非法出租集体土地和毁地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造成种植环境严重污染,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蒋、李等人均已构成犯罪。案发后,他们迟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经过村民一年多的上访,他们才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至今没有下文。今年3月,蒋在取保候审期间,又伙同村老年协会会长等人,在村后公路边毁地2亩多。希望尽快依法追究破坏耕地者的法律责任。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大市庄村自2005年7月以来,有近80亩耕地被非法圈占、毁坏。
2005年7月,大市庄村委会在没有任何土地审批手续和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即将成熟的31.8亩玉米毁掉,对外出租办集贸市场。如今闲置在那里,偶尔集会用一用。今年3月,村委会将22亩耕地租给本村村民陈某建砖厂。其后不久,村委会又在中华路办事处北侧用围墙圈地18亩;村委会副主任祁德兴借口搞养殖圈地6亩。
村民们多次反映,被层层下转到中华路办事处处理,办事处却一直没有说法。村民先后5次去文峰区国土局反映情况,每次都被告知正在处理,就是没结果。今年六七月间,安阳市行政执法局三次到现场阻止非法占地,并将中华路办事处北侧圈地的围墙推倒。然而,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继续施工。截至目前,有关部门仍没有任何处罚决定。
问题一:概述材料一所反映的主要问题。200字,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