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以公车改革给力“公交优先”
2013-12-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务院近日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指导意见要求,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大城市要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左右。
近年来,我国公交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离百姓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作为全国公交出行比例最高的城市,北京市2012年公交出行比例仍只有44%,足见我国城市公交出行比例整体水平偏低。公交发展滞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部分城市对公共交通投入不足,无法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大量社会车辆挤占城市道路,造成公交车运行不畅,公交出行效率低下。
为此,国务院指导意见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企业开出免征车辆购置税、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以及电价优惠等政策。这些对于降低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梳理利益分配机制无疑大有裨益,但笔者认为,改善城市交通的核心是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要突出公共交通的优先地位,还必须进一步限制社会车辆,特别是公车的使用。
随着我国社会车辆保有量猛增,公车的超标配置、公车私用等现象也为群众诟病。据财政部2011年初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在20%以上,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被群众形容为“屁股底下一座楼”。公车消费不仅耗资巨大,还使得城市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一些特权车辆肆意违反交通规则,也加剧了城市交通的拥堵。
城市交通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增强整体协调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配套公车改革,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一者,将整治超标配车、公车滥用节省下来的财政资金投入公共交通,将实现对公共交通的大规模“输血”,改善路网建设和公交车数量的不足;二者,压缩公车的无序使用,有利于减少城市道路压力,为公共交通营造更加通畅的运行环境,满足群众对于公交出行速度的要求;其三,通过公车改革,引导公职人员出行选择公共交通,不仅有利于支撑公交事业发展,更能增强政府干部对于改善公共交通的积极性,设身处地地思考公交事业发展对策。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增加投入谋求“增量”的同时,出路或许更在于盘活“存量”,这就必须面对公共交通和社会车辆之间的矛盾。毕竟,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完善,道路资源的“增量”已到极限,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大力推进公车改革,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质量,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腾出空间。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