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教育家办学”应成为一种常识
2013-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月20日,由北京市海淀区教工委、海淀区教委主办的“引领·担当――人大附中教育家办学实践研讨会”在人大附中举行。人大附中校长刘彭芝表示,实践中国教育事业的伟大复兴,需要中国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中国基础教育水平的提高,需要一批引领者、示范者、帮扶者。
对于学校教育,古人将其归纳为“传道授业解惑”,但如果仅限于此,充其量不过是传授知识的“教书匠”,而现代社会则对教育赋予了新的使命——“教书育人”。自2003年以来,政府就多次提出“教育家办学”的重大命题。作为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人们,尤其是各级中小学校长,要正确履行引领与担当的责任,就必须充分理解现代教育的本质,自觉摒弃满足于“教书匠”的狭隘认知,牢固树立“教育家办学”的治校、治教理念,顺应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发展大势。
“教书匠”与“教育家”不只是字面上的差异,其涵义更是两种相去甚远的不同境界。“教书匠”只是依靠教书这门职业以获取报酬并作为生活资料,他们只把教育看作是谋生手段,把教育职责限定于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把教学目的曲解为知识灌输和升学应试,从而忽视对教育对象的人格塑造和品德培养。这是对教育宗旨的无知,也是对教师职业的误读。应该说,只做“教书匠”的情况在时下的教育实践中并不鲜见。也正是在这种畸形教育观的误导下,“以罚代管”甚至随意体罚和虐待学生的事件屡有发生。
而“教育家”则是在教育理论或教育实践上有创见、有贡献、有影响的杰出人物。他们与“教书匠”的最大区别,在于把学生作为一个丰富、完整的人来教育,把教育视为一种神圣事业和社会责任,懂得教育规律,有自己独到的教育思想和见解,创造性地从事教育工作。正如刘彭芝校长所言,“学校如果不履行社会责任,那就不是学校而是‘学店’;教育工作者如果不具备社会责任感,那就只是‘教书匠’,而绝不会成为教育家”。
有人将“企业式”、“行政式”、“家长式”与“教书匠式”的管理思维并称为“教育家办学”的四大“敌人”。当下,冲击“教育家办学”的最大瓶颈是“功利化”,让教育回归教育的本质,让办学者真正成为教育家,这是对教育功利化的严肃批判。也许,我们以“教育家”的标准要求各级学校的校长似乎门槛太高,但要成为合格教育工作者,“教育家办学”应该成为一种起码常识,以此推动教育回归本源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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