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公务员聘任制要谨防“泥化”“铁化”
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上周传出消息,今年江苏将选择部分地区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此外,福建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将陆续在漳州、厦门上岗;广西也拿出高层职位聘任公务员。公务员聘任制正成一股“潮流”。此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人社部正就公务员聘任制制定相应办法,正在全国范围内试点,但将会有序推进。(5月20日 《京华时报》)
聘任制公务员有两大特色:一是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而言,能拿到更多的薪水,同时,又能让有志于从事行政工作的人有机会从政,实现自身的抱负,因此,政府更能吸纳到一些高科技的人才为我所用;二是相对于农民工的“泥饭碗”而言,聘任制公务员是“瓷饭碗”,具有一定稳定性,但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的“铁饭碗”而言,却是更具有灵活性,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就可能解聘,从理论上讲,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更高,能对委任制公务员起到“鲶鱼效应”。
然而,理想化的东西,未必就能达到预期效果。此前虽有一些地方进行了聘任公务员的试点,但并未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得失成败、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笔者担心的是,在相关配套制度并没有明确的前提下,“瓷饭碗”也会“泥化”或“铁化”。
“泥化”的担心在于,聘任制公务员会否被任意辞退。比如,聘任制公务员在执法中,也会遇到法律与上级官员意见相左的情形,虽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聘任制公务员大胆依据法律来执法,他们的饭碗会不会沦为“泥饭碗”?
另一方面,聘任制公务员有可能形式上“瓷”实质是“铁”。委任制公务员最大的弊端就是,可以“混日子”。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合同办事,按理说不存在这种问题,但如果没有相应的考核淘汰机制,也存在混日子的危险。比如,聘任制公务员如果没有犯大错误,过十年也能签订无限期合同,或者跟领导关系搞得比较好,“瓷饭碗”也就成了“铁饭碗”。
所以,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各地一定要在已有的试点经验上,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一方面,要给聘任制公务员权利保障和完善的上升渠道;另一方面,要采取透明、公开等方式,对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更为有力,让他们时刻记着自己是“瓷饭碗”而勤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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