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务院近期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意义重大。参与《规划》调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认为,总体来看,这一规划有三个突出的亮点,概括起来是:就业优先、能力建设、量质并重。《半月谈》2012年第5期)
在2月5日的农展人才招聘会上,现场拿着简历的求职者。
促进就业成为优先目标
《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莫荣认为,《规划》的最大亮点是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就业优先”的战略。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实施促进就业专项规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我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莫荣强调,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十二五”时期,我国面临的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
《规划》在总结“十一五”就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判断“十二五”就业形势,为未来就业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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