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厦门大学的“爬树运动”该不该列入选修课,论者争来议去,没法统一。
选修爬树,爬到十米高,有没有实用价值?现在法律是护树,你爬得再高也是一毕业就叫你Stop;爱鸟已成时尚,岂容你仿照旧时代的闰土,随随便便爬树抓雏鸟、掏鸟蛋乎?
只是,请你掂掂该校教师吴飞腾的说法:“学校开设这门课也并非简单地让学生学会爬树,主要是培养学生挑战自我、临危不惧的危机处理能力。”
不在爬树好玩,要在危机演练,道理一经阐明,课程价值陡升。原来,它不比选修那些嘻嘻哈哈的魔法课、品酒课、“三国杀”课,不是为着爬上爬下享受“上上下下的快乐”。它着眼的是——洪水来临,飞流急湍,乱石穿空,游泳已经派不上用场,能够攀爬到高处则生,否则就玩完。一生一死,应急机变,效用立见。
在我看来,但凡涉及应急应变能力演练的课程,至少,就该支持它列入选修课。因为,滔滔天下,放眼望去,实在重视者少,殊属稀缺品哩。由此,甚至进一步,建议索性将它列入必修课也不为过。
曾经读到唐若水的一篇译文,说的是美国华盛顿州米尔顿镇的真事——一名校车司机驾驶途中突发心脏病,倒在方向盘上不省人事。此刻,车上12名13岁左右的学生怎么样?一名男孩一个箭步冲向驾驶座,紧紧握住方向盘并将车溜往路边,然后拔出车钥匙刹了车。两名孩子立即对昏迷的司机大叔实施心脏按压急救术,而其他孩子则打开了校车门窗,为的是让昏迷患者能呼吸到更多氧气。另外的,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有人在校车后安置红色警示灯,避免可能的追尾……如此不慌乱、高效率的应急处置,缘于其学校日常的多次演练。
在浦东枣庄路,也有一则灭火自救的成功故事。因患过脑梗而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姚阿婆,住在3楼,正看电视。忽然脱排油烟机自燃,火苗猛窜。对门的戴师傅见状即拨打119火警电话,随即用自来水扑救。其他居民也纷纷赶来,用灭火器用水,齐心协力。当消防车赶到时,火已被扑灭。饮水思源,居民们称赞街道经常组织的消防演练,教会了大伙如何遭遇火灾时自救互救等知识。
列为选修课也好。列入必修课更好,总之是要加强平日应急演练。侥幸之心不可有,忌讳心理当扫除。从前在我们乡下,临家人出洋或赴外埠打工,孩子言不可及“翻船”、“火烧”、“水淹”,甚至跟“翻”、“淹”之类谐音的字眼也避讳,否则就大不吉利,该打屁股了。大家伙哪懂得,绝对安全的前程不过是一种幻象,防火防洪防灾却是一种时时处处的实在之需,亟待补习应急演练常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概率确实小,但它绝对存在。
说是“万一”,小概率却也在放大。生活水平提高了,天南海北都有钱去旅游,人在旅途,人际碰撞率高,周围变数大,风险必然上升。东西都买得起了,不但城市,连乡村里都随处可见冰箱、彩电、电脑,触电和起火的可能性难道还能不大起来?所以,“万一”在变成“万二”、“万三”……。不要再延宕,“应急应变”的演练课,真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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