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行江苏分行、建行江苏分行、南京银行等都承认了自家行内确实与第三方催债公司有合作。中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说:“我们行里应该说是有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众所周知,因为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量又比较大,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10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央行发布的《2011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11年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110.31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33.42亿元,同比增长43.5%。显然,当下银行的呆坏账正在不断增多,银行所面临的催账压力也在加大。这便是银行寻求讨债公司合作的现实土壤。
信用卡用户透支后,银行与用户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的确有权委托他人采取合法方式要求用户还款。另外,《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中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也就是说,银监会允许金融机构实施催收外包行为。
然而,为什么市民对于这种本身合法的合作关系却非常愤慨呢?这是因为,一方面,银行将持卡人信息透露给讨债公司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另一方面,讨债公司的收益和要回钱的多少直接挂钩,一些不规范的讨债公司受利益驱动往往采取不妥当甚至违法的手段。
银行要解决呆坏账问题,向讨债公司寻求法律维度之内的合作,不失为一条出路,但这条出路不仅荆棘丛生,还可能走向歧路。根本之道还是要加强自身对贷款人的审核,谨慎放贷,慎重发卡。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讨债之累,节约运行成本,更能让全社会少一些被信用卡逼得家破人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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