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有效执政”与“权力下放”
1、分析中国的政改问题,目前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用政经辩证统一思维、也就是"经济政治学"和"区域政治学"双学科视角来审视。为什么呢?因为中国30年多年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事实上我们已经建立了以生产方式资本化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区域发展的差距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同时这种市场经济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市场经济,这种多元化格局是在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多元化格局。这两方面既矛盾又统一的国情和关系,是我们当下分析中国政改问题必须审视的事实基础。
2、中国政改目前最根本的问题,本质上是"两个能否相适应"的问题,或可以形象地比作"一横一竖"的问题。"一横"就是共产党领导或一党执政与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能否相适应的问题;"一竖"就是地方发展的多元化以及不平衡与一元化中央集权体制能否相适应的问题。
在30年前改革开放初,尤其是1987年中共十三大确定的政改方案,也是"一横一竖"问题。"一横"是"党政分开"问题,"一竖"是"权力下放"问题。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这"一横"问题逐渐转化为"有效执政"问题,"一竖"问题仍为"权力下放"问题。所谓"有效执政"问题,就是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要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相适应,本质上体现为中共的一党执政要真正回应并满足广大民众对"民生权"与"民主权"及其法治化的不断增长的迫切需要,当然也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对法治权限内的"民主权"的实现,实质就是能否实现"民主执政"和"法治执政"问题。而"权力下放"就是为了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增强党和国家机关、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活力。但目前权力下放必须回应两方面的需要,一是要更加明确赋予地方各级政府依据实践需要和发展差距所进行的各类实践探索的权力,也就是在国家纵向关系上突破一元化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制,允许地方独立自主的进行创新探索--这实质是"权力准入"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依据自身能力应获准的"市场准入"和"自治准入"的力度。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这"新两个凡是",既确定了权力下放的基本原则;也实际包含着市镇自治的应然逻辑和必然要求。随着中国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不仅村社自治需坚持和扩展,市镇自治也将很快被提上改革日程。可以想象,当中国许多发达地区的城市化率达到或超过70%以上或更高,发展多样化的城镇自治不仅会成为一种要求,更成为一种趋势。
"有效"和"放权",是目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一把手专权的家长制"导致的政治腐败以及对社会不公的放大和"一元化大一统集权体制"导致的对地方以及下级多元化创新发展的权力遏制,这"一横一竖"两大问题所造成的政治体制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民主化以及自由和公平发展的需要,已经严重威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复兴伟大事业能否最终实现,已经到了"即使改革也可能积重难返"这样一种人人都能看得清楚的危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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