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教育部等四部委近日提出,中小学生在校至少要学会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在评估评优时将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冯皓表示,如果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连续3年下降,相关县级教育局局长将被严厉问责,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11月5日《春城晚报》)
教育部门三令五申,锻炼计划天花乱坠,学校的体育课或活动课却早成了“肉包子打狗”,这就是中小学体育锻炼的现实。以此观之,“一票否决”确实很有必要。教育部门提出“严禁挤占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学校须每年上报学生体测结果”——其实,体测结果向好很容易,“严禁挤占”恐怕最困难。这个推断当然不是“小人之心”,一个悖论显而易见:就算是补课癫狂的基层学校,有几个敢说自己搞的不是“素质教育”?又如果家家都是“素质教育”,哪来体质下降的困扰?何以需要禁令隔三差五地出面纠偏?
学生“体质三连降”,领导就要被问责,这听起来是够吓人的。但仔细想想,恐怕还是有几个问题:一者,“三连降”谁来考核、如何监督,其实都是个很大的问题。就算标准和执行都到位,又不是全国统考,地方性标准会不会语出多门、最终成了自言自语?二是在“要成绩还是要体质”的两难下,地方教育部门更倾向于谁呢?如果牺牲体质却换得了良好的升学成绩,功过如何定论?GDP和污染的关系还没有搞清楚,体质和成绩的博弈会“大义凛然”吗?
“体质三连降”究竟该问责谁?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回答。校长也好,教师也好,不过与学生和家长一样,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政策严一些,无非就是增加一点“左右互搏”的难度。考试不变、教程不变、过程控制不变,良好的体质会是天上掉的馅饼吗?就算效仿俄罗斯弄出5种体育教学大纲,或者模仿法国将体育计入高考总分,估计也只是让一线师生多一份纠结和辛劳罢了。真正需要对学生体质担责的,显然不是一两个“校长”或“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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