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材料一:
一条游动时宛如蝴蝶的鱼,近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在日前的专项抽检中,30件多宝鱼样品被检出违禁药物,有的同时检出几种违禁药物。
多宝鱼学名大菱鲆,原产于欧洲,1992年被引入我国。其身体扁平,褐色中隐约可见黑色和棕色的花纹,游动时体态优美,宛如水中蝴蝶,故又被称为“蝴蝶鱼”。肉质鲜美的多宝鱼,是上海市民餐桌上的美味菜肴。但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最近的专项抽检中发现,多宝鱼药物残留超标现象严重。
被送检的30件多宝鱼样品,全部检出了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硝基呋喃类药物在国际国内均为禁用渔药;与此同时,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绿、红霉素等多种禁用渔药残留;一些样品中的土霉素也超出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违禁药物引发安全事件:一些养殖户在技术不过关的情况下,依靠使用违禁药物来控制鱼病,维持产量。
记者检索农业部2002年4月颁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发现,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药物分列“禁用清单”的第4、第6类,禁用范围均为“所有食品动物”,其原料药及单方、复方制剂产品要求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
上海水产大学生命学院院长李家乐表示,多宝鱼本身的抗病能力较差,养殖技术要求较高,一旦管理不善,容易出现烂鳍、烂尾等。近年来,人工养殖多宝鱼在我国飞速发展,全国养殖面积已超过500万平方米,年产量约为4万吨。一些养殖户在技术不过关的情况下,依靠使用违禁药物来控制鱼病,维持产量。
“其实,多宝鱼只是个案之一,违禁药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已频繁出现。”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总工程师马志英说,“此前刚刚被媒体曝光的咸蛋中的‘苏丹红’,以及曾导致上海300多人中毒的‘瘦肉精’等,都是不允许出现在食品中的。”
不少消费者质疑,禁令与检测标准之间为何如此脱节?一位监管人员向记者坦言,这其中的确存在着很大的漏洞。譬如,相对于防腐剂、甜蜜素等可用、但限制用量的添加剂来说,苏丹红属于禁用物,理论上就不应该出现在食品中,所以监管部门通常不检测此类“不应该存在的东西”。“我们根本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东西,怎么测呀?”
专家认为,目前食品中滥用添加剂、养殖过程中滥用化学药剂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养殖、种植户为了追求产量或者产品外观鲜亮,违规使用禁用药物、添加剂。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一方面,现有的检测标准中没有这些项目、没有检测依据,另一方面,缺乏足够的科研和技术手段,又不能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此次多宝鱼事件中,山东虽然拥有了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但受技术设备落后等因素影响,对于一些药物残留情况无法检测。如上海检测的所有项目中,包括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在内的2种成分,山东目前均无法检测。
与以往许多食品安全事件中政府跟着媒体曝光转不同,这次多宝鱼药物残留严重超标,是当地监管部门在日常监测中主动发现的。
目前,上海用于食品抽检的经费已从原先的每年300多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左右;抽检频次达到5件/万人,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3件/万人的标准;全市已经设立了79个监测点,对粮食、蔬菜、水产品等14大类食品进行污染物监测。
“流通领域的市场抽检的确能够发现问题,但消费环节已处于整个链条的最末端。”马志英说,消费环节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且波及面积较广。另一方面,违禁药一经使用,再要从动物、食品中检测出来,成本比较高。
专家指出,在尽快提高农产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等安全检测能力、完善相关检测标准体系的同时,我国对于渔药、添加剂的源头监管也亟待加强。要把“事后救火”变为“事前防范”,明确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主体,并加强对种植、养殖者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指导。
2006年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故,多与农副产品密切相关。瘦肉精中毒。9月13日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截至9月16日已有300多人到医院就诊。9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中毒事故为瘦肉精中毒。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添加到饲料里,可提高猪的瘦肉率,现已禁用。如果瘦肉精含量过高,可能出现肌肉震颤、头晕、呕吐、心悸等中毒症状。
大闸蟹致癌。10月18日,台湾卫生部门发布消息,称从昆山阳澄湖水产公司进口的约3吨阳澄湖大闸蟹验出致癌物质硝基呋喃代谢物。后来证实为夸大其词,国家质检总局10月20日对外表示,今年以来,内地大闸蟹出口743吨,没有发生质量卫生问题。据了解,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而且,蟹体内有大量的抗生素药物残留,会使食用者产生耐药性,降低此类药物的临床效果。
“苏丹红”鸭蛋。 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查出含有苏丹红Ⅳ号。11月14日,北京食品办又检出六种咸鸭蛋含苏丹红,大连等地也陆续发现含苏丹红的红心咸鸭蛋。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其初级代谢产物邻氨基偶氮甲苯和邻甲基苯胺均列为二类致癌物,对人可能致癌。
有毒的桂花鱼。内地的多宝鱼事件还没消停,11月底,香港地区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对15个桂花鱼样本进行化验,结果发现11个样本含有孔雀石绿。有问题的样本含孔雀石绿分量并不多,多数属“低”或“相当低”水平。尽管如此,香港食环署仍呼吁市民暂时停食桂花鱼。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可致癌。它是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体,可用作治理鱼类或鱼卵的寄生虫、真菌或细菌感染。现已禁用。
陈化粮事件。12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因为部分媒体报道北京、天津等地相继发现万吨“陈化粮”,并称这些“陈化粮”均是“东北米”。长期储存的陈化粮中的油脂会发生氧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醛、酮等物质。储存时间过长的陈化粮,会残留一定量的农药,而且陈化粮会感染黄曲霉菌,继而产生黄曲霉毒素,长期食用会致癌。
材料二:
三农问题专家、人称“温三农”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经济论坛”上说出了他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看法:
“家家都种卫生地,化肥农药除草剂”,这句农村的顺口溜值得大家高度重视,因为它形象地反映出导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农业生产的源头已经实现了“化学化”。
我国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城乡居民既享受到了工业化与生俱来的好处,也感受到工业化造成的诸多困境。消费者在为过去的毒大米,现在的苏丹红、多宝鱼等恶性事件惶恐不安的时候,往往容易就事论事地提出加强检查、加强监督等措施。这固然没错,但我认为,一个更加本质的内因——令人不快的“现代化的社会成本”,似乎更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在工业化导向的不断追加农业物化投入的条件下,我国农业已经静悄悄地演变成了面源污染最广泛的产业。
在多年来农民分户经营条件下难以开展归集天然来水的工程建设的困境中,一方面是30年前留下的能够利用天然来水的中小型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基本农田和有效灌溉面积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在目前这种分户经营体制条件下越是增加水利投入,反而越是促使农民单家独户地开采地下水并且不支付水资源使用费用,由此造成地下水严重超采和地表的盐碱化板结或沙化,天然来水也就越是难以补偿地下水。最近20多年来,我们都知道华北平原地下水已经超采到80%以上,北京的地下水超采104%以上,都已经根本不可补充。这样,农业已经演变为大范围过量开采水资源的产业,未来20年水资源危机将形成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
而且,农民都知道越使化肥地越薄,地越薄就越要多使用化肥。中科院的土壤专家已经提出我国农业的“化学定时炸弹”之说,但并没有引起世人的足够警觉。根据我常年在各地农村的考察经验,我认为: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而耕地资源稀缺的国家,越是追求产量型农业的现代化,越是强求农民靠农业增收,造成的面源污染和水资源破坏就会越严重;化学化农业和设施农业(地膜和大棚)生产越是普遍,单位面积的土地上施用的化肥、农药、除草剂和养殖业使用的催长激素、抗生素和重金属等化学物质和有害成分对农产品生产和居民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就越严重;越是在大城市集中搞“菜篮子”工程、“万头猪场”、“万头牛场”等大规模农业,就越会造成大规模牲畜排泄物的深度污染和防不胜防的人畜交叉感染疫病。其实,西方发达国家在规模农业上是长期存在着激烈争论的,既认为这种现代化农业的规模经济能够带来效益,也承认其造成的严重污染。我们在以后的政策讨论中也应该正反地看问题,而不是一味强调效益优先。
还有些人认为,只要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农村污染问题上引入“排污权拍卖”制度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恐怕也是需要澄清的“环境经济学”误区。西方经济学派生的“环境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是把一个企业所造成的资源环境的污染这种外部性,当不由微观经济单位承担而由社会承担的时候,以排污权或污染指标的价值化拍卖来把外部性再内部化,以此来推高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迫使企业降低污染或者淘汰出局。这个理论逻辑上是成立的。但问题是在农业上适用吗?
我国农业是由分散小农从事的弱势产业,仅从化肥一项的污染看,一般被作物吸收的化肥最多不到30%,那也就是说,农业使用化肥所排出的污染至少是70%,粗饲的畜牧业排污比重也超过50%。无论以什么形式把排污成本交给农业承担,按照这种理论逻辑测算都会使得农业破产,何况,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怎么做得到?而如果在弱势的农业和分散的农民群体不可能承担农业造成的污染成本的情况下,农业面源污染所造成的江河湖海的水质污染和富营养化,土壤的普遍毒化和大气污染等等,这些外部性就只能由全社会承担!这才是消费者普遍认为食品安全的前景堪忧的内在原因。
近年来,由于缺乏实事求是的反思精神,我们在采取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办法的同时,一些人还试图进一步照搬在西方仅仅适用于大农场经济的“食品安全条码追踪系统”,不顾连美国农业专家都不得不承认的这种系统对小农经济于事无补的局限性。多年来的教训告诉我们,照搬、照抄只能导致事倍功半或事与愿违。
事实上,与其想当然地以为靠建立标准、审批和准入制度就万事大吉,不如放弃以往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观,踏踏实实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国家战略进程中,下决心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基层,去帮助中国高度分散的2.12亿小农户组织有机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同时,政府应该把以往资助化肥农药农机的各种优惠政策,尽快调整为资助农民使用农家肥,资助开展有机农业生产的合作社。
而广大市民消费者应该了解的起码常识是:只有全社会都来帮助农民,全面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合作社社员内部化的监督机制,才能从源头把住安全食品的生产关;我们也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总结我们五年来在各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和促进城乡和谐互动的工作之中有关“生态农业和环保农村”的实际做法,归纳出的经验教训方方面面,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根据农产品“买方市场”的规律,强调市民应该“善待农民”;因为农民是在从事维持我们家人和子孙后代生命健康的劳苦工作;就是推动市民在农产品消费上实行“公平贸易”,否则我们追求的难道不恰恰是“低价吃饭、高价吃药”的恶性循环!
问题一、用200字概括材料二的基本观点。10分。
我国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在工业化导向的不断追加农业物化投入的条件下,我国农业已经演变成了面源污染最广泛的产业。
要解决农村污染的现状,关键是放弃以往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观,踏踏实实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农村基层,帮助小农户组织有机农产品生产合作社。
只有全社会都来帮助农民,全面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合作社社员内部化的监督机制,才能从源头把住安全食品的生产关;我们也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