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模式二:探究式申论范文

2013-06-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城市摊贩管理需要在“宽容”中前行
  或许在很多城市管理者的眼中,沿街叫卖的小商贩是城市美化过程中的“绊脚石”。在漫长的城市发展过程中,沿街叫卖的小商贩和城管似乎一直以来就是一对“天生冤家”,彼此“斗智斗勇”,从经常性的“言语接触”,甚至发展到后来的偶尔“身体接触”(暴力对抗)。
  可以说小商贩常常是“不理解”城管的工作,而城管也“不信任”小商贩会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和谐因素”。于是问题常常就无法解决,或者说常常无法“和谐地”去解决。因为在现实中,“你查我跑、你罚我闹”,城管执法中因沟通不够、态度生硬而与小商贩造成矛盾的现象一直无法缓和。
  说到这里,不禁要问:“为什么小商贩和城管彼此之间为会出现这样的‘不理解’和‘不信任’呢?”其实答案在于,小商贩和城管彼此之间常常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站在小商贩的角度,“违章摆卖”是“迫不得已”。因为除了违章摆卖,他没有其他的“出路”。因为“违章摆卖”“古往今来”就并非“暴利”行业,利润不高,暂未有“违章摆卖”而“一夜暴富”的例子。而且在利润不高的前提下,风险却极大,一不留神就有“全盘没收”的危险。或许这里要问违章摆卖者一句:“利润不高,风险极大,为何还要为之?”对曰:“不得不为之也,因为没有别的谋生之道。”
  当然,辨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站在城市管理者的角度,城管“严打”“违章摆卖”也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情。为什么?因为“违章摆卖”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许多难题,如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摆卖产品质量不易把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有时还会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违章摆卖”进行有序管理城管不可避免的执法义务。而“违章摆卖”小商贩的“复活”能力又是如此之“强”,常常是“野火‘刚’烧尽”,“春风吹又生”。因此,从城市管理的实际操作来看,不“严打”似乎是无法解决问题,于是“严打”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也就成为了城市管理者的一件“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综合上面观点,或许有人会认为,寻找谋生之道是个人责任,此不能成为“违章摆卖”的“借口”。诚然,此言不差。但我们的管理者在执法时,除了处罚之外,能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能否教育违章者除了“违章摆卖”外,尚有其他合法的“生财之道”?如果答案是可以的,那么剩下的就是我们的管理者如何采用合理的方式去“教育”违章者的问题了。
  那么如何采用合理的方式去“教育”违章者呢?城市管理者首先要认识到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要加大福利保障,使低收入阶层在不“违章摆卖”的前提下依然生活有“着落”;要加大对失业者的在职培训,使“无业者”有“职业”,而且是有比“违章摆卖”更好的“职业”,“人往高出走”,有更好的出路,没有会留恋“违章摆卖”的日子;要“禁”“限”结合,城市管理者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及“合适的地点”放开管制,让其在政府的指导下由“违章摆卖”变为“合法摆卖”。当然,除此之外,社会和舆论也要“宽容”看待城管的“执法难”,要理解城管的工作,同时又监督和督促城管工作方式的“合理”转变。其实更多时候,只需要相关的的各方彼此都“多一分宽容”,我们北京市的城市摊贩管理问题就一定能“和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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