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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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岗位除外);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5月29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20个直属学校(单位),拟招聘148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相同学段的学校报考条件相同的岗位合并进行学校联招(高校岗位除外),笔试、面试及相应岗位比例要求均按照合并后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组织,聘用单位的确定详见《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12条。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