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黄金大米”事件剖析
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背景链接】
日前,一则美国试验项目曾让湖南儿童食用转基因大米的消息,引发了“黄金大米”风波。2012年9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联合发布关于“黄金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揭开了长达3个月之久的“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调查称“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湖南衡阳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据悉,每人将获得补偿8万元。
【预测】
近日,“黄金大米”试验引起轩然大波,请你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
【解析】
曾经掀起强烈舆论风暴的“黄金大米”事件,终于被证实了——孩子确实被用来作为转基因大米的试验对象。“黄金大米”3名幕后当事人已被相关单位撤职,中国疾控中心等几家责任单位也公开道歉。在道歉问责之外,这起事件留下的深刻教训,值得长久反思。
首先,对于有些科研人员来说,他们站在科研的最前端但是却没有最起码的科学精神,他们做出这种无视规章制度、无视伦理道德,仅仅在利益的驱使下打着科学研究的旗号就将无辜的孩子作为实验对象的行为,是一种十分恶劣的污职失职行为。即使那些孩子吃下的“黄金大米”,是“无害”的,这种行为也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以及科研的学术道德,同时伤害了人们的情感伦理,触犯了公共责任的底线。
其次,对孩子和家长来说,“黄金大米”试验,剥夺了他们最起码的知情权,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那是转基因产品,这种做法,极大地威胁到人的健康和安全,侵犯到公众的人格与尊严,最终只会给受害者留下长久难以祛除的阴影。
造成这起恶劣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利益的驱使。“转基因水稻”本身包含着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这种“黄金大米”一旦试验成功被大规模生产,整个世界粮食行业与产业都会发生改变,牵动的利益难以估量。而“黄金大米”试验,相关政府单位和科学机构也可能从中获得利益。那些从事此项科研的执行人员,目标指向则是学术利益,目前在国内,发表论文的级别和数量依然是评定职称等的重要标准,许多国外机构或以巨额项目资金,或以国际权威的知名杂志共同署名发表论文,对一些专家学者进行利诱,使他们在这些项目面前丧失了理性,为了名和利铤而走险。此外,这项试验相关的当地政府部门和学校,也都可能存在着特定的利益诉求。
第二,监管的缺失。伦理审查是保护受试者的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保障科学研究不违背伦理的基本屏障。但是在我国,到2007年,才有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这个试行办法既不完善,同时也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现实中,不管是伦理审查还是监督,大多流于形式。科学伦理审查的程序没有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责任没有尽到位,那么出现“当事人私盖的公章就可以轻易骗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也就不足为奇了。
“黄金大米”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最大教训是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严格遵守科学伦理,认真履行相关程序,那么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重点。
一方面,科研人员的利益诉求急需肃清。追求学术创新无可厚非,但遵守科学精神是开展试验必须恪守的前提,它不仅要求科研人员严守科研诚信、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还意味开展每一项试验都要尊重科学、遵守程序、服从规则。只有从源头上肃清科研人员的利益诉求,人体试验也就变成了无根之木。
另一方面,审查制度尚待规范。虽然我国的伦理审查开展时间较短,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审查出现漏洞的原因,更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只有完善伦理审查制度,并加强对科研的监管才能为更多真正造福于人类的科研项目提供保障,也才能为更多的人民大众分享到安全、有效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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