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拒录视障考生被诉案开庭
2014-05-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视障考生以歧视为由起诉人事部门的案件26日在山东省荣成市开庭。“我之所以鼓起勇气打这场官司,是为维护我自身的基本就业权,更是争取整个视障群体在就业方面能够得到基本的尊重,不要受到基于视障的歧视。”这一诉讼的原告林森说。
林森是一名视力障碍者,毕业于吉林省某高校特殊教育学院针灸推拿专业,医学学士学位。他于2013年4月参加了山东省荣成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考,岗位为荣成市中医院推拿岗位。
原本一切顺利,他以面试笔试总成绩第一的优异成绩进入了拟录取名单,并与荣成市人事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署了网上协议和教育部的三方协议。但在之后的体检阶段,形势却发生了逆转。由于视力障碍,荣成市人社局以他的矫正视力达不到0.8,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不能胜岗位职责为由,拒绝录取林森。
2014年3月,林森向荣成市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荣成市人社局涉嫌视障歧视。“医院推拿岗位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歧视视力障碍者。”林森说。
在他看来,他所学的专业是推拿按摩专业,报考的是推拿按摩岗位,且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完全具备正常履行职能的能力,但荣成市人社局以视力达不到0.8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为由不予录取,“这是赤裸裸的视力障碍歧视,侵犯了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平等就业权。”
荣成市人社局则认为,人社局称统一招聘只是受民事委托,并非履行行政职责行为,自己也并非招聘主体,不应该是被告。在招聘公告上已注明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但林森瞒报自己的视力情况,有骗取应聘资格行为。即便人社局真的是行使职务行为拒录林森,此案也应该是人事争议,而并非行政诉讼。
作为第三人的荣成市中医院,则表示同意荣成市人社局观点。
林森称,目前视障人士可以从事的行业非常有限,大部分都在从事按摩行业,“说明我们完全有能力完成职务职责,但对方却以眼睛不好拒绝录取我,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我不想受到如此不公,也不想我们群体其他人也受到类似遭遇,这个事情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解决。”
林森的代理律师、威海卫律师事务所孙绍军律师认为,荣成市人社局在招录推拿岗位时,通过公务员体检标准将林森排除于就录取之外,已严重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和《促进就业法》,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荣成市人社局作为国家机关,负责公共岗位招录,本应该带头招录残障人,但却作出如此歧视行为,确实需要进行反思。
长期关注视障者权利的公益人士王瑞也是一名视障者,“不管在教育、就业,我们都受到了巨大的制度性障碍, 需要消除这些障碍,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王瑞说。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现有盲人1700余万人,大学每年招生的总数不到200人。此外,除了上海的部分学校可以选择心理学专业外,全国大部分盲人只能选择按摩和音乐两个专业。目前,推拿岗位几乎成为了视障人士唯一的就业途径,但这条路似乎也并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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