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莱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协勤招聘100人 12月3日报名

2013-12-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莱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协勤招聘简章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为莱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交通管理协勤(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莱芜市常住户口或外地户口在莱芜居住3年以上。复退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二)年龄在20至26周岁之间(1986年11月1日至199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矫正视力均在4.5以上。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协勤的职责
  协勤是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管理服务的专门人员,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协勤在正式民警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维护城市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制止违法行为;
  (二)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三)开展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及时报告城市的治安、交通及重要情况;
  (五)接受群众求助;
  (六)做好聘用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或现场报名、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报名者可登录莱芜市公安局网站(莱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址:www.lwga.gov.cn),填写、提交并打印《2012年莱芜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协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到现场报名,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九楼人力资源公司。
  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至12月7日。报名者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审查合格者发放体能素质测评通知书。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新一中对面)
  联系电话:5667155 6213928
  (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体能素质测评总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由招聘单位成立政审小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因放弃体检和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体能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将招聘人员退回。合同期限三年。
  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配发各季节服装及执勤装备。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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