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临沂临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39人 12月8日报名

2013-12-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临沂临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为加快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干事创业,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聘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工作人员(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为专科、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考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共考聘39名人员,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考聘人数2倍的招考岗位,计划考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考聘计划;计划考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考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2、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4)受到拘役及以上刑事处罚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如实提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2年度面向社会考聘部分工作人员(聘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应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经审查后取消报名资格。
  2、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类初审工作,招聘岗位的有关要求,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8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坪上镇政府西侧20米)。
  联系电话:0539-7553307
  ⑵临沂八一宾馆(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284号)。
  联系电话:15715390688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 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区纪工委(监察室)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岗位类别或专业要求分别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属小学教师职位的,面试项目为说课;属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项目为说课,加试舞蹈、音乐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递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对因弃权、体检及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办法处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的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核工作由区纪工委(监察室)和区人社局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考核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聘员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属新聘用的无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派遣到用人单位(派遣办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档案实行人事代理。
  八、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管理机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关。
  3、所有考务信息均通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下载)
  1、《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2年度面向社会考聘部分工作人员(聘员)职位表》
  2、《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2年度面向社会考聘部分工作人员(聘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