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人 12月18日报名
2013-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政拨款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至简章发布之日),或高考前为莘县户口且生源地为莘县,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在莘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不受莘县常住户口的限制;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应聘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工作人员,县公安局保安人员和县计生站等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社区协警、乡镇计生站等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工作人员,计生站等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县公安局保安、社区协警等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 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县公安局保安岗位和社区协警岗位,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县公安局保安岗位和社区协警岗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1、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分别为:县住建局1名、县规划执法局1名、县环保局1名、县国土资源局2名、县交通运输局1名、县审计局2名、县财政局2名。
2、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工作人员20名。
3、县公安局一线保安人员35名(女3名)。
4、社区协警22名(人事代理),其中城区社区协警20名(女4名),古云园区协警2名(限男性)。
5、计生服务人员35名(人事代理),其中县计生站6名,乡镇计生站29名(限女性)。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2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凡报考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和县公安局保安岗位的考生,如符合社区协警岗位要求,可以第二志愿同时报考社区协警岗位;报考县计生站岗位的考生,如符合乡镇计生站岗位条件,可以第二志愿同时报考乡镇计生站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首先按第一志愿排名,如第一志愿未入围,则可按第二志愿与该岗位其他考生再次进行排名。(注:可以兼报的第二志愿岗位只有社区协警和乡镇计生站,且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和县公安局保安岗位的考生,只能以第二志愿报考社区协警,不能以第二志愿报考乡镇计生站;县计生站岗位的考生,只能以第二志愿报考乡镇计生站,不能以第二志愿报考社区协警。)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2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9:00-21日17:30
查询时间:2012年12月18日12:00-22日24:00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18日12:00-22日24:00
报名网址:莘县人事信息网(www.sxrsj.gov.cn)
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sx.gov.cn)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凡兼报第二志愿的考生,请携带打印的第一志愿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等予2012年12月18日9:00-21日17:30到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县法院对过)办理第二志愿报名手续,逾期未现场办理第二志愿报名手续的,不予承认。
(二)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陆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按应聘岗位分别下载打印《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社区协警报名登记表》、《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计生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2月28日—29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发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复印件)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于2012年12月22日(8:00—12:00)到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 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笔试成绩加10分。根据聊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在本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12年起,退役后3年内参加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12月23日(8: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证》、《入伍通知书》及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分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到其他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部试题委托外地命制印刷。计生站服务人员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人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确定后,根据笔试成绩,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县公安局保安、县计生站等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社区协警、乡镇计生站等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第二志愿考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登陆莘县人事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社区协警报名登记表》、《2012年公开招聘计生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报到证或报到后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服务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县公安局保安岗位和社区协警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进行现场目测。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届时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县公安局保安和社区协警的考生,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
六、公示、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局保安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社区协警、计生站服务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在公示期内,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公示期满直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附件1: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知.doc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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