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济南平阴县交通协管员招聘30人 12月27日报名
2013-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济南平阴县交通协管员招聘简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30名从事公安交通协管工作。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本人无劣迹。
(二)复退军人,男性,具有平阴县居民常住户口。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隐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身高不低于1.65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不宜从事公安协勤工作的;
5、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老广场东临)。
咨询电话:85088109。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严格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表》。
2、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和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目测和身高测量。
(三)现场交费
应聘人员报名合格后,交报名考务费40元。交费成功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于2013年1月5日上午9:00-11: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政治理论和文字水平测试。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
2013年1月6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反应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个性特征等。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过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再组织进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政审人员确定后,由县公安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政审工作。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聘用后的待遇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被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济南市振邦保安服务总公司平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县政府意见和日常表现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执行平阴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平阴县公安局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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