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区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现将区人民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人数和经费形式
共招聘6人,人员经费形式为差额补贴。
三、招聘的方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莱城区卫生局人事政工科(花园北路49号)
咨询电话:0634-6215822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除上述证件外还要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证明。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要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予以初审。对初审通过人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进行审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