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我市县级领导班子结构,经市委研究,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0名副县级年轻干部人选。
一、选拔范围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在编在职的科级干部。
二、选拔职位和数量
副县级干部人选10名,其中男、女各5名。
三、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32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任正科级职务1年及以上,或者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及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6月30日);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