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始建于1903年,初名曹州官立中学堂,历经山东省立第六中学、冀鲁豫边区一中等主要发展阶段,1954年改为现名。建国初期,学校被确定为全国百所重点中学之一,后为省级重点中学,现为省级规范化学校。百年春秋,耕耘不辍。学校规模不断扩大,现有两个校区。老校区处于市区中心地段,为曹州府衙旧址,融聚了古曹州的灵性智慧和文化脉气;新校区坐落在市开发区内,傍恃高桥,西依湖水,层翠叠嶂,高楼林立,充溢着浓厚的书香氛围和现代气息。两校区占地61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在校学生9000余人,教职工630余名。百年薪火,代代相传。学校发展渐入坦途,办学特色日益彰显,课程改革初见成效,教育质量连年攀高。学校获得“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中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办法〉的通知》(菏人社〔2010〕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 菏泽一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