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考275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8-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我市事业发展需要和《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招考部分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考数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这次招考数量为275人。其中教育系统120人,卫生系统95人,其他市直事业单位60人。
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曲阜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40周岁,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对象和范围
(一)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且未就业的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二)已在市教育和体育局报到且未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三)符合简章规定的聘用单位需要的学历、专业条件。
(四)凡入学前与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日—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其中:
教育系统职位报名时间为:8月1日—3日;
卫生系统职位及其他市直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时间为:8月4日—6日。
(二)报名地点:曲阜市人力资源市场(春秋路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三)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需由本人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户口本》、《身份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提交的学历证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已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所报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相符。
3、填写《2010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索取或网上下载打印),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重复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时交笔试考务费100元。享受低保待遇和特困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高校核发的就业服务卡(均需有效期内),免收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根据有关规定,由省及我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人员报考还需提供以下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报名结束后,于8月11日—1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为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应不少于招考计划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考取消招考计划职位的考生,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六、考试内容、方法和步骤
(一)笔试
笔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所有职位考生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内容分别为:
教育系统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卫生系统财会、营销、古汉语、卫生管理、卫生法学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系统其他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等。
其他市直事业单位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以上考试内容均为一套试卷,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只包括报考其他市直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笔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内容和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七、体检、考察和选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体检、考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低保家庭考生及特困家庭考生优先,其次按笔试总成绩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时间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根据职位不同分别组织体检。报考教育系统及中医药学校教师职位的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报考其他职位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考察,确定是否录用。
(二)选择工作岗位。组织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选择工作岗位。按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仍按低保家庭考生及特困家庭考生优先,其次按笔试总成绩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时间早者优先的顺序。
教育系统选择工作岗位时遵守下列原则:
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可以选初中学段及以下岗位,小学教育专业(含大学、大专、“3+2”)考生限选小学岗位。上述各学历层次的毕业生,所选岗位须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段要求。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时,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再分别进行体检、考察和选岗。
八、录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完成选岗后,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事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仲裁办审核备案,所有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考纪律
招考工作在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社会监督员。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遵守招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严格报考工作程序,对徇私舞弊、泄露考试机密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在报考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4498333咨询电话:44984024498339
(详情登陆曲阜人事网:http://www.qufu.gov.cn/rsj/)
附件:1、2010年曲阜市教育系统招考教师计划与专业、2010年曲阜市卫生系统招考工作人员计划与专业
、2010年曲阜市其他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与专业、2010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专业参考、《2010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为正反两面,需打印在同一张纸A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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